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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轉自=>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5164470.shtml

 

 

我們非常感謝  聯合報記者  楊德宜小姐  幫忙宣傳本blog

星期一早上

我收到楊小姐的來信   說對  新屋收容所-貓舍blog  很有興趣  

希望可以採訪

 

 

雖然我在外仇家眾多  人人喊打   (硬要把kii也拖下水)

(Kii的話:我是路人~我是路人~我是路人~來~跟我念一便~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

但是為了宣傳新屋收容所和本blog   也是得下海接受採訪  (講的好像很無奈一樣..)

(小姐~你是自個賣身怨不得人) 

 

 

不過 可能因為  報導的陳小姐   對中途與領養的差別  不是那麼瞭解  

有些捐款人與網友   對報導內容有些疑慮

所以我在此說明一下  (還是要把kii也拖下水...)

(Kii的話:來~跟我念一便~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

 

 

 

報導內容:

她最近從貓舍領養7隻病得奄奄一息流浪貓,就醫積欠6萬元,訊息寫在部落格後,短短1周愛貓網友集資湊了近6萬元醫療費

 

長期收看本blog的網友

應該知道  這些貓並不是我領養的啦

(你再養下去會被妳媽給踢出家門吧=  =+)

我只是用義工的名義  帶這些生病與受傷的貓咪  到外面的動物醫院接受醫療

這些貓咪還是屬於新屋收容所的喔

(收容所的貓除非正式過戶(被領養)否則生要看人死要見屍)

有時這些貓咪會找到中途   就可以到中途家送養

不然最後他們都還是必須回到收容所  

 

中途的意思是把貓兒們帶出收容所照料   幫牠們找尋長久的主人

而領養就已經是買斷  簽下貓奴終身約的那種

 

另外  認識ㄚ貓(貓貓)的都知道  

她拎到醫院的貓兒根本不知從何數起

更不是簡單的1234567可以算完的

你知道  這女人很會敗   雖然不是敗在自己身上

可每每看到醫院的帳單   總不禁讓人心頭一縮

然後嘆口氣  一起幫忙募款辦法

 

儘管如此   雖然每每債築高樓 

但  回到收容所的她  手 又伸了出去(手很ㄐㄧㄢˋ...康)

 

只能說 這女人真的是刀子嘴豆腐心  

難怪人家說 誰先認真就輸了(亂用) 

 

以旁觀者而言 

我只能說      這條路  真的不好走   

 

 

 

 

報導內容:

第一年一隻也沒送養出去,她擔心貓沒被領養會安樂死,自己登記領養後再幫貓找飼主

 

這個已經是四年前的事   我拿出來說就是怕有人又開始惡意丟貓

想說反正我會領養

你不怕死想丟貓的人你就來看這篇(ㄚ貓的怒火?!)

=> http://catfirst.pixnet.net/blog/post/27595087

 

丟貓就是殺貓

能活的  那都是僥倖

收容所根本是個大毒窟 病的死的不在話下

不要用矯情的謊言來欺騙自己

沒有不安樂死的收容所  有的只是鴕鳥心態的主人

 

如果真的緣分盡了

那麼 至少嘗試幫牠找個主人吧

請不要什麼都沒試過的宣判牠的死刑

如果  你真的愛過牠

 

 

 

 

報導內容:

她過去救貓花上萬元醫療費,拜託獸醫讓她分期付款,現在網友會主動幫忙

 

這個這個..

我的原意是說

以前我沒用募款的時候   醫藥費在一萬以下   我都會自己付錢   請醫生讓我分期付款

(嘖嘖~醫院欠錢的黑名單)

但是如果生重病   要花太多錢的   有時候我也沒辦法幫忙  

只能選擇  視而不見

當做自己沒看見那重病重傷的貓咪   然後轉頭走掉...

 

 

多了blog這個管道

我們看到   也接受了許多援手  

利用這些力量    幫助新屋的貓咪們

讓更多生病受傷的貓咪們   可以接受良好的醫療照護  

讓更多貓咪們至少可以健康安心的等待被領養

不再因為缺乏藥物或是醫療   而痛苦難受的死去

 

 

這樣的進步   我們看在眼裡   並且記在心理

這些都不是憑空而來的   更沒有所謂的理所當然

對此   我們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畢竟有大家的援手   才有繼續做下去的力量

 

雖然  不知道是哪一天

雖然  不知道會到什麼時候

但希望我們是朝"清空貓舍"(把貓兒都給送出去)這個目標邁進的

好吧

不然   至少

前進一步是一步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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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GR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